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好“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要求,引导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向江苏企业集聚,积极推动江苏企业技术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近期启动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列入省“双创计划”,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内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以上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二、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申报人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不少于5000元/月。
3、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4、已获得过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近三年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申报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5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85811072 刘若囡
科技与产业处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