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学院:
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一、完成期限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项目完成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推荐名额
15项,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于3月31日前,务必将申报意向(申报人、成果名称)告知学院科研秘书。
请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拟推荐项目需要在学校科技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附件材料不得多于规定页数),装订成一册(一式10份),于4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4);《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邮箱:13813945753@126.com
附件:
2018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自然科学类)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自然科学类推荐书.doc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