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浏览次数: 1448

各有关单位、有关学院:

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一、完成期限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项目完成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推荐名额

15项,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于3月31日前,务必将申报意向(申报人、成果名称)告知学院科研秘书。

请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拟推荐项目需要在学校科技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附件材料不得多于规定页数),装订成一册(一式10份),于4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4);《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邮箱:13813945753@126.com

附件:2018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自然科学类)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自然科学类推荐书.doc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