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学院: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按照《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一、完成期限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推荐名额
本校限报10项,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于3月31日前,务必将申报意向(申报人、成果名称)告知学院科研秘书。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科技处项目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4)。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三)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申报人根据科技处反馈的登记号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3.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811065
电子邮箱:13813945753@126.com
附件: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rar(3月8日有更新,请重新下载)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