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请各单位、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的要求,严格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申报材料。
二、推荐名额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三、工作步骤
1. 准备材料
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标签由科技处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
“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申报者务必于4月29日前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科技处根据限定名额择优推荐,并对拟推荐项目公示一周。
2. 材料报送
申报者将所有报奖材料于5月6日前交至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811072 13813945753
邮箱:13813945753@126.com
办公地点: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04)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x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相关表格.rar
科学技术处
201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