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31 浏览次数: 1002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请各单位、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推荐材料。

二、推荐名额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不限名额。

三、工作步骤

1. 报送意向

请各单位、学院的拟报奖团队于47日前将报奖意向(报奖名称与第一完成人)告知学院科研秘书,秘书收集整理后将报奖意向集中发送至邮箱13813945753@126.com,以便工作人员开通对应的网络申报账号。

2. 组织报奖材料

各单位、学院根据应督促报奖团队开展专家论证工作,明晰成果创新主要特点,完善材料内容,切实提高材料质量,并于513日前完成成果登记、网上材料填写。

3. 审核与公示

科技处对报奖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答疑、公示。

4. 材料报送

报奖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在线填写后,打印推荐书与附件一式4份,推荐书主件与附件需装订在一起(含一份原件)。于523日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报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于525日当日向教育部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811072    13813945753

邮箱:13813945753@126.com

办公地点: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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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1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