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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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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30
浏览次数: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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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予以转发,并就本次申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名额 各学院、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1项。 2、申报条件 各学院、单位推荐的实验室必须是厅局级以上科研平台,鼓励多学科交叉和联合申报,并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或《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工作步骤与内容 (1)学院、单位遴选。各学院、单位对照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组织本学院、单位实验室申报,择优向学校推荐。 材料报送:各学院、单位在4月27日前将《2016年江苏省XX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一式5份,简装)报送行政楼510室。 (2)学校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拟推荐申报的实验室,并给出申报材料修改意见,遴选结果将在校内予以公示。各实验室准备PPT汇报材料一份,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材料完善与上报。学校确定推荐申报的实验室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5月12日前将《2016年江苏省XX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一式3份)报送行政楼510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luozhanshouwork@126.com。 联系人:罗占收;联系电话:85811958,15850589160。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6年江苏省XX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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