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19 浏览次数: 1763
各单位,各学院:

2016年度省科技厅各类科技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具体文件和要求请登陆江苏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因各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申报要求不同,请申报人一定要仔细研读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指南和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按照各类项目具体要求进行申报(2016年系统开放说明及申报书范式http://www.jskjjh.gov.cn/13kjskj2/showstinfo.jsp?infoid=7824)。

 2.科技厅项目采用网上申报。请申报人员先到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skjjh.gov.cn/),点击项目申报,已注册的直接填报,未注册的请先注册。注册后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以便及时激活进行申报。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上新注册时用户名请务必使用中文名(汉字)进行注册,方便学校管理员查找、审核。材料填报完后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待学校审核后打印,需有水印),申报书由所在学院汇总交至科技处。

  3.所有申报项目均需通过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报材料,所在学院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另附电子汇总表。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等顺序装订成册,在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的份数基础上增加一份学校留存(另有标注的除外)请一定用纸质封面,平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5.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在题目和内容方面不得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高度相符,科技处将进行核查。

  6.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面上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且名额较少。为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老师有申报项目的机会,由学校推荐出申报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将不会被推荐申报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面上项目)。请各单位在推荐项目时考虑到上述情况,同时需考虑到这两类项目资助重点、资助率、资助强度等。

  7.电子申报书的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书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8.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各类别项目的不同要求进行上报。

      

 二、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1.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参阅“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www.jstd.gov.cn/zwgk/tzggg/20160129/170050078.html)。

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我校限报4项)、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4年和2015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和面上项目(我校限报18项)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特别提醒:

 (1)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除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本计划项目,同时可参与申报1个本计划项目;同一申报人参与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面上项目申报由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限额申报,根据我校院系学科布局及20142015年度资助情况(连续两年未中标停报一年),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单 位

面上项目

推荐数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数

基础医学院

3

我校限报4项,

由科技处评审、

推荐

第一临床医学院

5

第二临床医学院

2

药学院

4

护理学院

2

心理学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