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校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度立项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项目(附件一)
二、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二)、《南京中医药大学可供转化或合作的科技项目登记表》(附件三),并附原始资料及有关代表性成果资料。
2. 项目承担单位应依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结题项目的完成情况、原始资料、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3. 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经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汇报答辩,验收结果将于网上公示。
三、验收结论
1. 通过:按期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和技术、成果等指标,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为通过验收。
2. 不通过: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任务及指标未达80%;
(2)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及数据或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且逾期不予改正;
(3)专家组评审认为项目实施情况与合同任务、预期成果差距较大;
(4)其他不符合基金项目要求的情况。
3. 验收不通过的,经整改完善,完成主要任务及技术指标的项目,可在6个月内申请再次验收。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验收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原始资料需单独提交)于11月9日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成果资料扫描件和科技项目登记表)发送至邮箱nzyttc@163.com,逾期恕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熠 杨军 联系电话:85811072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1.
201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项目一览表.xls
2.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3.
南京中医药大学可供转化和合作的科技项目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