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26 浏览次数: 1125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于今年12月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5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教育部近期将另发通知。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2014年12月2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4日(星期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二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行政楼504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教育部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三)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与效率。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一旦获准立项,《申请评审书》即为合同。请注意《申请评审书》中完成时间、课题成员、经费使用、最终成果形式及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约定。如需调整,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获教育部批准方可。

1.最终成果形式有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请选定并明确是1种还是2种甚至多种。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中检1次,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发表论文1篇,中检通过后获中期经费。结项时,著作正式出版的,可申请免于鉴定办理结项,未出版的可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可申请结项,结项后再正式出版;以论文结项的,系列论文应不少于5篇(其中本人不少于3篇)。如果本人有2篇CSSCI论文,结项时可申请免予鉴定;研究报告如有地市级以上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提供正式采纳证明等,可申请免于鉴定办理结项。研究报告结项可以有论文支撑,著作和论文则可分别作为结项形式,不必同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的内容和特点等确定最终成果形式。

2.请注意优化项目组成员结构并合理安排顺序。

3.教育部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研究计划可从2015年1月开始设计。

4.经费使用上,咨询费、劳务费各自不能超过10%,管理费0.2万;其余各项根据研究需要安排预算。资料费15-20%,会议费只用于主办小型会议,参加会议或调研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从差旅费报账,差旅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费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其他指成果版面费、办公易耗品等。

联系人: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065。

                                    科学技术处 

                                20141226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