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管理,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2010年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于2012年11月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请各重点学科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指标体系(基础、临床、中药)》(见附件)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见附件),自查报告请于10月28日前完成。
(2)请各学科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指标体系》要求对学科建设情况相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以备专家组查阅。
二、学校检查
(1)各重点学科进行中期建设汇报,每个学科不超过10分钟(国家中管局要求每个学科建设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以PPT形式);
(2)专家质询(5分钟);
(3)专家组审阅学科建设情况相关资料;
(4)预定于10月30日下午2:00在315开会,准确时间见校务公开的下周会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骏 陈英杰 联系电话:85811066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