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需求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19 浏览次数: 7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工作,加强需求库的建设,我司现公开征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需求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需求建议的范围要求
(一)符合《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
规划》的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

(二)符合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定位要求;
(三)能够解决制约中医药临床、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能够促进中医药服务和应用的特殊需求;
(五)其他符合中医药行业科研规律的公益性和基础性需求;
(六)需求建议要注意和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合理区分和衔接。
二、需求建议的报送渠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等中医药系统内外重点单位提出需求建议,明确需求建议的依据和所针对的科技问题,填写《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科技需求建议表》(见附件),于
330日前提交电子版至rangelc@126.com

 联系人:陈英杰 85811066

 邮箱:rangelc@126.com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需求建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