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普通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19 浏览次数: 6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面向我省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丰富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解决我省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校外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外研究基地是指高校与江苏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合作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平台,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础性、源头性、前沿性、长期性的调查与研究基地。校外研究基地既可以是与校内研究基地衔接配套、相辅相成的研究载体,也可以是面向新研究领域的单独载体。

    申报校外研究基地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基地名称简洁明了,具有明确的、有显著特色、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必须由高校与有关单位合作共建,签署规范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有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具有明确的基地建设目标规划、建设方案和课题研究思路;具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基地研究与活动经费保障落实;

4. 申报高校具有校外研究基地相关领域较强的研究力量和较高的研究水平;

5.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方向可以优先申报;合作单位改革发展取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成功经验、有较强先进性、典型性和较高知名度的可以优先申报;已经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形成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取得较好的成果转化效益的可以优先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1.第一批校外研究基地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

2.第一批拟设不同研究方向的校外研究基地20个左右,实行限额申报。符合条件的本科高校可申报12个不同研究方向的校外研究基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请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请书》(见附件,可在“江苏教育”网http:// www.ec.js.edu.cn上挂的通知中下载)一式8份及电子版,并附高校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或相关研究课题合同、校外研究基地建设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份。

2.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11012日前报科技处。联系人:陈英杰,联系电话:85811066  电子信箱:rangelc@126.com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