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2-18 浏览次数: 885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按照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优化布局,高端提升,创新管理,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突出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围绕关系未来战略产业竞争的交叉学科,开展重大科学技术前沿研究,新建3-5个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抢占未来技术制高点。
    优先支持科技产业园及研发集聚区企业收购国内外研发机构,引进海外一流创新团队组建的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有重大成果转化业绩的创新团队。
申报条件:参建企业应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对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参建高校院所需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有相应的发明专利,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有多名企业骨干担任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实验室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提升已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研发基础条件,加大研发投入,集聚研发人才,明确研发业务,大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普遍提升。2011年,将重点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础上,围绕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依托骨干企业新建200家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投入、有特色业务,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地方为主的支持方式建设。对地方先期已给予经费扶持的项目优先立项。建设期满省科技厅进行验收评估,对评估结果优秀、技术创新产出显著的,省科技厅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二、申报要求
    1、加强组织。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围绕申报项目的要求,积极督促和推动已建科技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布局,推荐申报具有竞争优势、能有效支撑学科建设发展的项目。
    2、限额申报。2011年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高技术重点实验室我校限申报一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校限申报两项。
    3、加强会商。申报人要及时填写《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简表》电子版,于2月26日前报至学科建设办公室(E-mail:rangelc@126.com)。经学校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后,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正式申报材料需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并打印,用户名与密码等事宜另行通知。正式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
            电子邮箱:rangelc@126.com 
            联系电话:85811066 13813945753
            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503)

   
申报简表.xls
   
申报简表填写说明.doc
   
高技术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