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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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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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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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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研究室: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每年向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的书面材料,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等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校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二、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可采取材料审查、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时省中医药管理局会邀请重点研究室咨询专家委员会联络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对2010年以来的各项进展、阶段性成果和预期目标进行重点考核(考核要求见附件),同时完成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见附件)。 三、请各重点研究室于2011年2月14日-15日前完成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并将《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纸质材料准备好,答辩PPT准备好,会议事宜另行通知。 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rangelc@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13813945753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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