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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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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1-31
浏览次数:
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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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苏教办科〔2011〕1号)要求,现将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条件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将以民生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交叉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规模适度、指南导向、竞争择优、体现特色、填补空白、避免重复”的原则立项建设。 此次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的方向要求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中的立项条件。 二、申报材料 请编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及相关附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一册。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行限额申报,每校限报1项。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4份于2月13日前报学科办,同时提供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文本请发送至:rangelc@126.com。 申报的工程技术中心原则上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结合本部门“十二五”科技创新平台或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对照“申报指南”相关领域方向组织申报。
联系人:陈英杰 电话:13813945753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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